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破西山,凤县率先脱贫示范”的战略,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如期实现率先脱贫目标,8月2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扶贫开发步伐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目标的意见》。
《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共分三部分14个方面,站在率先发展的高度,在分析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确定了率先脱贫的指导思想;全面系统的阐述了实现率先脱贫的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实现阶段性脱贫目标的要求。
《意见》明确了实现率先脱贫的目标任务:到2008年10月底,基本解决全县3.05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提前两年率先实现阶段性脱贫目标,为我县率先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创建条件。
《意见》围绕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建立稳定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核心,以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提高整村推进实效为重点,以移民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为抓手,突出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 “三告别”特困安居工程,积极探索“三集中”阳光温暖工程和“三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目标。 (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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