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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凤县新闻网 www.fengxiannews.com   更新时间:2014/3/14

五、组织领导

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委常委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镇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全县的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及成员教育实践活动,分别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4763948 邮箱:fxddqzlx@163.com 联络员:乔世景 王向阳)

落实领导责任。县委是抓好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工委)是抓好本镇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党组、工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县纪委(县监察局)从一开始就要介入,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县级各部门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分级分类指导。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各镇、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各级领导要分别深入县级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镇和村(社区),加强面对面指导,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向各镇、县级各部门派出10个督导组,组长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各镇党委、县级主管部门要向下一级基层组织派出督导组。督导组要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认真审阅把关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尽责不越位、督导不包办。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防止降格以求。各镇党委要组建党员代表监督小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兰辉、刘宝奇、雷洋洲和我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注重发现总结新典型,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向他们学习。要对活动中查处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适时进行通报和曝光,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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