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省市要求只针对未享受易地移民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房屋,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后,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的农户。
一、申报审批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一)农户自愿申请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户口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4.危房证明。现有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房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在村公示栏公示满7天后,无异议的,以村委会名义上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
乡(镇)政府经实地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后,上报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四)县级审批
按照各乡(镇)上报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
二、危房认定标准
整栋危房(D级)原则上应原地拆除重建,局部危房(C级)必须修缮加固。
(一)整栋危房(D级)是指: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二)局部危房(C级)是指: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农村危房等级的鉴定,由所在镇结合农户意愿按照房屋损坏部位、程度提出等级意见上报,住建部门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相应等级条款规定进行定性鉴定,确定等级。
三、建设质量标准
(一)拆除重建房屋 拆除重建房屋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并采用地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二)维修加固房屋
维修加固房屋须清除危险结构,到达房屋整体美观,性能安全适用,不能单纯的对住房进行装饰装修(比如墙面、地面抹灰贴瓷砖等),更不能用于围墙、院门、车库、厂房等非住房设施。
四、资金保障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万元予以保障,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省户均补助12500元,市县户均配套7500元。维修加固(C级)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拆除重建(D级)的,每户补助不应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
凤县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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