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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教育脱贫工程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凤县新闻网 www.fengxiannews.com   更新时间:2017/4/28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县近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执行近阶段教育精准脱贫工作精准施策、规范实施、群众满意的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全县教育脱贫精准度和满意度,我县教育脱贫工作在2016年《凤县教育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政策,细化了具体措施,教育脱贫政策运行一年来,共落实学生资助资金1598.8万元,受益学生33529人次。共有凤县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4725人次享受从学前到大学学段的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共计享受资助金278.7万元。现将我县教育脱贫工程政策简要介绍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县贫困家庭学生构建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体系。对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形成贯通全学段的“全员覆盖、全程受助、全体受益”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教育扶贫,使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靠教育获得技能,实现家庭稳步脱贫。

二、工作内容

教育脱贫政策共包括三大类十一项内容。以下所说贫困家庭学生是指: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

(一)贫困家庭学生十三年免费工程

1.贫困家庭学生十三年免费项目。对全县高中、职中、义务教育阶段、学前一年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该项政策是普惠性政策,也就是全体学生享受。(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施十三年教育扶贫工程

2.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费补助项目。对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幼儿在园期间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750元。2016年,共有193人次享受,发放资金7.2万元。(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3.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对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2016年,共有1116人次享受,发放资金61.2万元。(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该项政策补助对象为:

①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③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补”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一补”评审程序

首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地行政村、镇政府有关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及学生代表评议该生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结合学生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实际状况核查信息,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

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根据核准后的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将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如数拨给学校,由学校按标准以饭卡充值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逐月发放,直补到人。

该项政策明确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若学生离开学校以后(初三毕业或中途转走),由学校将政策调剂给其他困难学生继续享受。

4、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项目。对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每人每学年资助400元。2016年慈善协会贫困家庭缺失少年儿童慈善关怀项目,为我县90名贫困家庭亲情缺失少年儿童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的资助金。(由县残联负责组织实施,教体局协助)

5.贫困家庭高中、职中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对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在凤县中学、凤县职中入学就读期间,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2000元。(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500元标准的资助。

6.贫困家庭中职、高职在校生扶贫补助项目。对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在凤县职中和外地高职院校入学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2016年,我县共有23人享受,发放资金6.9万元。(由县扶贫办负责资格审核,县教体局负责发放资金。)

目前,该项政策群众关注度很高,我在此重点讲解一下:凤县籍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无论在本地或外地上学,只能享受一次该项政策,凤县本地职业教育中心涉及的学生已经全部享受到位,凤县籍外地上学的学生该项政策享受途径为两种,一是学生在所就读院校申请享受,二是在县扶贫办递交申请资料,核查无误后由教体局进行资金发放。

(三)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程

7.二本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项目。对当年录取入学的二本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一次性救助6000元。2016年共有10人享受,发放资金4.8万元,一二本每人6000元(凤县6人),大专及三本每人3000元(凤县4人)。(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该项政策:

凡户籍在凤县、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以上(含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属于以下类型和范围之一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均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凡属于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次的国防生、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赴国外、境外就读的留学生不在救助之列)。

①城乡低保对象、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低保对象提供县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证和低保金领取存折(审核当月在册的低保对象);烈士子女、孤儿、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由县民政局提供有关证明。

②家庭成员(与学生本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以2016年为例)在2015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2.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子女。查看有关户籍证明,同时,提供镇及其以上医疗(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医疗报销凭证原件及医疗结算单据。

③学生父母残疾(父亲或母亲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学生本人残疾。残疾级别在3级以上(含3级)、家庭特别困难者予以救助。须提供由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残疾证明。

④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子女。(以2016年为例)在2015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子女。提供村委会、镇、县民政部门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救助程序每年高考结束后关注学校或教体局的政策宣传

8.专科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特别救助项目。对当年录取入学的专科以上贫困家庭中双女户及独生子女户学生,除享受第一次相应补助外,每人可再申请一次性1000元的二次救助。(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教体局协助)

9.高中贫困家庭学优生奖补项目。凡凤县中学贫困家庭学生,按年级统考学习成绩前50名,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当年高考文理科贫困家庭学生前10名,每人奖励1000-5500元。(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10、特别贫困家庭大学生二次救助项目。对当年录取入学的二本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确因家庭特别困难,除享受第一次相应补助外,每人可再申请一次性5000元二次救助,贫困家庭残疾人考入大专以上院校一次性资助专科3000元,本科5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大专以上院校一次性资助大专800元,本科1000元。(由县移动公司、县慈善协会、县残联负责组织实施,教体局协助)

11、计生困难家庭“爱心助学”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城乡计生困难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入学,当年每户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教体局协助)

符合享受救助政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按规定向对应组织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卫计局、移动公司、慈善协会、残联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发放救助资金。

2016年8月18日,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局及时召开扶贫、卫计、民政、移动公司、残联、农商银行等相关单位关于高等入学救助的联席会议,商定了高等入学救助的原则、实施办法等相关事宜,做到全县高考入学救助工作一盘棋,确保了贫困家庭学生高等入学救助工作不重不漏。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通过摸底、核查,共为354人次发放各级各类资助金71万元。其中:1、市级高等入学救助10人(本科6人,专科4人),本科每人6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2、泛海助学项目18人,每人5000元;3、工会金秋助学50人,每人1200元;4、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24人(本科15人,专科9人),本科每人5000元,专科每人4000元;5、移动公司爱心助学5人,每人5000元;6、卫计局爱心助学10人,每人1000元;7、县级高等入学救助12人,由县扶贫办和教体局联合审核,对考入高等院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兜底资助,资助标准为:考入三本及其以上每人资助金额5000元,考入高职院校每人资助金额3000元,除享受各级各类资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助全部发放到位;8、为27名贫困家庭学生办理高等入学生源地贷款21万。9、社会类爱心人士救助。其中周云南先生为2名贫困家庭学生资助1.2万元;王佰成先生为8名学生资助3.6万元;中金爱心基金冯晓军先生为88名贫困家庭学生资助8.8万元。10、中小学扶贫爱心助学,由农商银行出资为100名家庭困难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助学金,共计10万元。

除了以上的教育脱贫政策以外,我县还有两项教育惠民工程,一是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程,从2015年秋季开始,我县在全市率先实施义务教务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程,内容是: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三这九年就读的全体学生,每天可享受4元标准的营养餐,县城住校学生和基层全体学生享受国家4元补助营养午餐,县城走读学生和凤州民族小学(非寄宿制学校)全体学生享受每天4元标准的一盒学生奶和一块糕点。二是中小学交通费补贴工程,这项工作从2007年全省首家实施,补贴标准是: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年200元,初中、高中、职中寄宿学生按照学校到学生家庭所在的镇政府班车实际票价每周往返报销费用,每年由县财政投入195万元运行。

以上是教育脱贫政策简要情况,介绍不清的地方,欢迎到县教体局咨询政策详情。凤县教育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脱贫办公咨询电话:0917-4762668。


      凤县教育脱贫工作组
      2017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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