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扶贫工作队选派情况。选派扶贫工作队是省市安排的一项政治任务。按照县有扶贫工作团、镇村有扶贫工作队、户有结对帮扶干部的思路,我县以9个镇、5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3个贫困发生率高于5%的非贫困村为工作对象,选派驻镇工作队9个54人,选派驻村工作队61个包抓93个村,队员183人,全县共计选派扶贫工作队70个237人,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驻镇工作队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于5%的非贫困村全覆盖;贫困人口结对帮扶全覆盖。
(二)扶贫工作队的主要任务。
1.驻镇工作队任务。协调、指导所在镇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驻村工作队任务。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对本村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期内,不实现稳定脱贫不脱钩。主要任务有7项:(1)打造示范样板。对本人“三联两包”包抓户的“家底”再摸排、“病因”再研判、“计划”再完善,把自己包抓的贫困户与互助组打造成样板。(2)牵头指导督促。协助村“两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牵头指导并督促本村所有包联干部开展精准帮扶,对其工作进行引导、修正、补位。(3)完善脱贫规划。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个互助组一策”的原则,对前期制定的贫困村脱帽计划、贫困户脱贫计划、互助组发力计划再完善、再细化,确保计划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4)落实结对帮扶。以“三联两包”共同行动包联对象为准,建立完善持久的结对帮扶关系,推动传帮带学、抱团发展、共同致富;对已脱贫的贫困户,继续帮扶1至2年,实现稳定脱贫。(5)对接扶贫项目。主动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积极到相关县级部门汇报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6)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学习“新精神”,掌握“新政策”,争做“政策通”“活字典”,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入户率、群众知晓率均达到100%。通过思想感召、现身说教等方式,感召感染贫困户,让贫困户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他们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内在动力。(7)健全档案资料。按照市脱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通知》和县“三联办”《“三联两包”共同行动档案资料收集目录》要求,指导并协助贫困村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各类档案资料,指导督促本村所有包联干部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三)扶贫工作队的纪律要求。铁一般的纪律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强保障。
1.明确工作时间。驻镇工作队每年驻镇时间不少于100天。驻村工作队必须长期吃住在村。对于思想上不重视、落实上搞形式、执行上打折扣,故意不让干部下基层或频繁把驻村干部往回抽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考勤制度。驻镇、村帮扶干部日常考勤由各镇党委负责。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6—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由派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请假。无故旷工连续超过7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通报批评。工作队长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由镇党委书记每月签字核实;工作队员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由村党支部书记、工作队队长每周签字核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负责监督、抽查、通报。
3.遵守纪律规定。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八不准、三防止”。“八不准”即: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土特产和钱物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不准参与公款消费,不准向基层提不合理的要求,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准扰民、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准歪曲传达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三防止”即:防止增加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在村民家中就餐要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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