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脱贫办发〔2017〕3号
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掌握工作动态,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根据市、县安排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17年5月8日起,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工作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日报内容
报告当天脱贫攻坚重大活动或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按照《凤县脱贫攻坚整改任务清单》承担的整改任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周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脱贫攻坚活动情况;
2.到村“解剖麻雀”开展情况;
3.扶贫对象核查及数据清洗工作进展情况;
4.脱贫攻坚宣传报道、舆情监测情况;
5.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
6.整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7.脱贫攻坚创新政策措施及特色亮点。
(三)月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八个一批”工作开展情况;
3.目标任务完成及进展情况;
3.政策落实情况;
4.特色亮点;
5.问题及建议。
二、上报方式
各镇和脱贫攻坚九个工作组、脱贫攻坚八个牵头部门以及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脱贫办。日报每日16时前以电话形式报送,电话:4764562;周报于(每周四)16时前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4764562,邮箱 fxtpgjb@163.com;月报于每月24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地址同上)。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工作报告制度是落实省市县领导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掌握下情、了解内情的重要举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列入季度点评范围,并在整改期间内严格考评。
2.认真梳理。上报内容要简洁明了,按照上报内容要求逐条上报,确保日报、周报、月报不虚、不空,能够准确反映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进展与落实情况。
3.报送要求。各镇、各镇和脱贫攻坚九个工作组、脱贫攻坚八个牵头部门以及各单位工作报告坚决反对长篇大论或在汇报材料上复制一些内容来增加片幅。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周报、月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后报送(脱贫攻坚九个工作组月报报送由组长或者画组长签字后报送)。
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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