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第1号)
当前,我国部分省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病毒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如果您或者您的亲友从武汉或者途径武汉回到凤县,请您主动到镇、村(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这关乎您和您家人的健康,也关乎亲友的健康。
2.请做好家庭成员的防护,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3.武汉来凤和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带上口罩到凤县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如不便就诊,请及时与当地卫生院或村医联系。
4.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大家要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
5.大力倡导戴口罩外出,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等行为,提升我县群众健康文明素质。
6.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武汉来凤和返乡人员的排查,积极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供相关服务,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大家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疫情排查工作。
7.请大家随时关注官方媒体消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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