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中国纪检监察报》,看到了一篇关于《凤县“三不”规定倡勤俭树新风》的报道。报道说,凤县今年出台的“工作日中午不喝白酒,同城不招待,县内不做客”的规定,使基层干部腾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走向一线抓落实、谋发展,既降低了公务支出,树起了勤俭新风,还提高了办事效率。
由此想到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为端正政风、会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中,就差治一治酒风了。而凤县,则在这方面开了个好头。
公务接待中,喝酒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许多人都不愿喝酒,但由于受“无酒不成席”、“感情深、一口闷”等传统意识的影响,往往身不由己。在“酒风看作风”观念的驱使下,不少人只好硬着头皮喝酒、劝酒。凡是从事接待工作的人都知道,中午一顿饭,只要有酒,少说一个小时,多则两个小时也难尽兴,常常是既浪费工作时间,又浪费公家钱财,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损害了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机关形象,甚至还酿成祸端。不少人感叹,若能实行“午餐禁酒”多好啊!
“午餐禁酒”,可以说是说出了多数干部的心里话。
其实,公务活动中禁酒,也早已有之。 2003年,在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中,就有三条涉及“禁酒”,这项措施实施至今,效果人人尽知。推而广之,在机关公务员中实行“午餐禁酒”,既可行亦必要,既省时间又省钱,也有利于公务人员的身心健康,还能保证公务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然,颁个“午餐禁酒令”,还得有一套措施:一要痛下决心、一抓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二要严明纪律、有令必行,万万不能流于形式。三要加强监督、务必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必要时可在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让广大群众监督。 (文 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