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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为记者权利“振臂”

作者:王旭东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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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1月8日,记者节。记者曾被称作“无冕之王”,但笔者发现,近年来,“记者维权”一词却屡被提及:有记者采访时被扣留、采访设备被抢被砸,采访后遭打击报复、被网上通缉……1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表示,新闻记者正面临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也坦言,记者维权仍有一定难度。

记者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更没有淡忘肩负的责任。见证历史、记录时代、揭示真相、传播希望……这些都是记者的职责。平心而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并且在接受监督上表现出“制度诚意”,这也是记者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的动力。

但与此同时,来自利益方、某些官员干涉的力量或者说是“惯力”在一些地方非但没有减弱,反呈“雷人”之势——“你们记者管得太多了”,“你敢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替谁说话”,“你是哪个单位的?”……记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常遭遇某些官员的“打断”、“反问”与“排斥”。

笔者觉得,记者“被扣留”、“被报复”、“被通缉”,核心在于记者权利“被剥夺”。“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已成为社会共识,从新闻媒体的功能来看,媒体是民众知情权的重要载体与途径,是传播正义、弘扬正气的舆论工具。记者记录真实的今天,是为更加美好的明天,是职责担当,更是正义之举。

今天是记者节,让我们为记者的权利“振臂”!记者“话语的力量”的增强,需要舆论环境的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的进一步配套,相关法治的进一步健全。让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免于恐惧”,法治必须跟进,媒体及记者还缺一件“法律外衣”。(王旭东)

【责任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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